11月14日,由环保部与科技部共同开发的“国家环境保护”,“十三五”科技发展规划(以下简称“纲要”)正式发布。随后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“十三五”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规划。该计划旨在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,落实国家“十三五”规划和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”,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要求,充分发挥重点河流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投入指导作用,推进“十三五”重点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水环境建设,有效提高和完善基础公共服务供给环境,提高重点流域水质恢复水生态,水安全。
水质监测的发展为监测和确定水体中的污染物,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和趋势,以及在克服水环境问题的关键节点对水质进行评价提供了依据。水质监测范围广泛,包括未受污染的天然水和各种工业排水。主要监测项目可分为两类:一类是反映水质指标的状态,如温度,颜色,浊度,pH值,电导率,悬浮固体,溶解氧,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等其他有毒物质如苯酚,氰化物,砷,铅,铬,镉,汞和有机农药。
事实上,2016年初,辽宁省对地表水环境监测网进行了全面调整和优化,国家控制段和计划段数量大幅增加。数据表明,辽宁省国有控股河流断面数从33个增加到86个;沿海控制点从28至60;水源监测点由45个增加到54个。在“十三五”期间,辽宁省努力建设近10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,大力改善水环境,自动监测和预警水平。同时,上海市政府通过审议“上海市”十三五“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”(以下简称“规划”),重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,促进绿色转型发展,注重大气,其他重点地区和PM2.5,河流黑臭,垃圾等公众反映了一个强大的问题,进一步增加了预防控制和综合治理的来源。
除了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水质监测外,“十三五”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设施建设计划(草案)“对中国”十三五“期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要求。要求“十三五”期间,建设国家排水和污水处理监测站1个,省级监测站38个,市级监测站288个。各市有能力监测排水和污水处理,完善国家,省,市排水监测平台,形成统一,全面的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监管体系。
随着水质监测工作的全面铺开,离不开水质监测一起,根据现阶段水污染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推出的标准,主要涉及仪器包括:温度计、天平、红外分光光度计、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、pH计、COD消解仪、滴定仪、蒸馏装置、高效液相色谱仪、离子色谱仪、离子计、原子荧光光谱仪、测汞仪、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、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、气相色谱仪、气质联用仪等。
相信在各方努力之下,落实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、“一岗双责”,把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区域、项目、实施主体等各环节,层层落实责任,加强督促考核和跟踪评估,与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各专项计划衔接协调,咬住目标,突出重点,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,最终实现改善区域综合环境、空气和水环境质量,让市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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